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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> 事业单位 >>招考信息 >> 招考公告 |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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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考公告 |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

根据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规定,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单位

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,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,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。学院为全日制技工院校,地处浙江省金华市多湖商务区,交通便捷,环境优美,占地631亩,全日制在校生9200余人,在职教职工近500人,是首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、国家机电类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、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、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、首批浙江省中职名校、浙江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单位。

二、招聘岗位、条件及待遇

(一)需求计划

本次招聘需求计划为18个岗位共50人。招聘岗位名称、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(见附件1)。

(二)招聘对象

招聘对象范围不限,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。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、学位证书(含学历、学位认证书)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31日前。

(三)资格条件

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;

2.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(学位)、专业、技能条件;

3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4.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;

5.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;

6.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
对专业条件的要求,如与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相符,或前一学历专业相符,或所取得专业技术资格、职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从事专业相符的,均视为符合。

对工作经历的要求,按照劳动(聘用)合同、社保缴费记录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,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。

对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的要求,须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。

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,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。

对身体条件的要求,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,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。本次招聘将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。

(四)岗位待遇

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,实行聘用制管理。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。

三、招聘程序与办法
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
1.网上报名。时间:2023年7月3日-7月16日。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交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(http://zp.zttc.cn/index),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后,选择岗位进行报名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。仅注册不报岗位,视为无效报名。

2.资格初审。报名截止后,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,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。

各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,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。

3.应聘资格的取得。已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2023年7月18日-7月20日上网(http://zp.zttc.cn/index)下载打印准考证,取得应聘资格。

(二)考试

考试一般采用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方式(高层次高技能人才B14-23-18岗位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)。笔试、面试满分均为100分(未按百分制计分的,先进行等比例折算),并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%、面试成绩占60%计入总成绩。

1.笔试

根据各岗位实际,确定笔试内容,专业教师岗位主要考查该岗位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,基础文化课教师岗位(含心理健康、思政、英语、数学、学前教育、体育)主要考查教育学、心理学等相关内容,语文教师岗位主要考查写作能力等相关内容,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教材。

时间、地点:暂定2023年7月21日,浙江交通技师学院(金华市望府街1158号)。

笔试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进入面试环节。如岗位招聘人数为4人及以下的,按照1: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;如岗位招聘人数5人及以上的,则按照1: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。

2.资格复审

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(含就业推荐表或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)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,并按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。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放弃考试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名额不再安排递补。资格复审通过后当天进行下一环节考试。

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,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,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。

3.面试

面试采用试讲和综合面试的形式,主要对应聘人员在职业教育基本知识、业务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分。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,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。  

(三)体检、考察

考试完毕,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(总成绩相同的,面试成绩高者优先)按招聘计划人数1:1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

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办法进行。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。体检、考察均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。

(四)公示

经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,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。

(五)其他

1.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,我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
2.专任教师岗位聘用人员在聘用后2年内需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,逾期未取得的,不再续签聘用合同。

四、纪律、监督与咨询

(一)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:

1.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(http://www.zttc.cn,通知公告);

2.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(http://jtyst.zj.gov.cn/,通知公告/人事信息/事业单位考试);

3.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http://rlsbt.zj.gov.cn,事业单位招聘)。

招聘过程相关信息(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结果,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、递补信息等)一般仅在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网站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
(二)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执行。

(三)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,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 5 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,以便及时研究处理。监督电话:学院纪检监察 0579-82173598, 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0571-87808291。

(四)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,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。咨询电话:0579-82173778(王老师),0579-82173807(钱老师)。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。

 

附件: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.xlsx

 

浙江交通技师学院

2023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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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链接:浙江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(zj.gov.cn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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